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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普通高中国家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

时间:2021-09-02 10:34

尊敬的家长:

您好,欢迎您的孩子就读我市普通高中学校!在校期间,我们为您的孩子提供以下两项国家资助政策:

一、普通高中学校免学杂费

(一)资助对象

在校在籍的残疾学生、农村低保户学生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户学生。

(二)资助标准

各级财政按每生每年2500元(残疾学生为每生每年3850元)的标准补助学校。公办学校免收学杂费;民办学校学杂费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,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。

二、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

(一)资助对象

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(二)资助标准

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。

三、温馨提示

(一)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,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统一纳入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,不再实施广东省户籍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政策(如遇政策调整,按最新政策执行)。

(二)在校在籍的残疾学生、农村低保户学生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户学生可同时申请免学费、助学金等2项资助。

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应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内,按学校要求,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。

同时,我们提醒您,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,如有疑问请直接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。

请正确引导您的孩子合理支配相关资助资金。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,让我们家校携手,形成合力,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