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2-09-05
您好,欢迎您的孩子就读我市普通高中学校!在校期间,我们为您的孩子提供以下两项国家资助政策:
一、普通高中学校免学杂费
(一)资助对象
在校在籍的残疾学生、农村低保户学生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户学生。
(二)资助标准
各级财政按每生每年2500元(残疾学生为每生每年3850元)的标准补助学校。公办学校免收学杂费;民办学校学杂费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,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。
二、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
(一)资助对象
在校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(二)资助标准
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。
三、温馨提示
2021年秋季学期起,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统一纳入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,不再实施广东省户籍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政策。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中残疾学生、农村低保户学生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户学生可申请免学费,同时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。
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应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内,按学校要求,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。
同时,我们提醒您,要警惕防范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网络诈骗、电信诈骗,如有疑问请直接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。
请正确引导您的孩子合理支配相关资助资金。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,让我们家校携手,形成合力,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。